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人工心肺机系统、动态心电12导联记录仪及心电图机(含心电网络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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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人工心肺机系统、动态心电12导联记录仪及心电图机(含心电网络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30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人工心肺机系统、动态心电12导联记录仪及心电图机(含心电网络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1(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人工心肺机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与标的提供的时间一致。
合同包2(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动态心电12导联记录仪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与标的提供时间一致。
合同包3(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心电图机(含心电网络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与标的提供时间一致。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2,包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 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1)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详见附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人工心肺机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合同包2(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动态心电12导联记录仪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合同包3(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心电图机(含心电网络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合同包1(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人工心肺机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供应商为生产商:所投产品为头部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页及附件“产品技术要求”,须一并提供)。
合同包2(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动态心电12导联记录仪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供应商为生产商:所投产品为头部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页及附件“产品技术要求”,须一并提供)。
合同包3(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心电图机(含心电网络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供应商为生产商:所投产品为头部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页及附件“产品技术要求”,须一并提供)。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开标室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2号1栋1单元503室
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人工心肺机系统、动态心电12导联记录仪及心电图机(含心电网络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20507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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