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科技八路和总部四路道路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政采公告地方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科技八路和总部四路道路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详见附件)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合同包1(科技八路和总部四路道路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①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 ②供应商须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详见附件磋商文件中的“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文件登记表”)
2)凡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开标前自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注册登记(详见办事指南链接:)
3)供应商请在项目开标前自行完成以上供应商注册及建档工作,否则因供应商未完成注册和建档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磋商文件--科技八路和总部四路道路提升工程(公示版).doc委托代理协议--科技八路和总部四路道路提升工程.pdf
版权声明:本文由东莞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