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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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1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加快公司产业布局,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歌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智能”)拟于2018年12月29日同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歌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经双方充分协商,歌尔智能拟在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投资建设歌尔工业园区,投资金额约22.3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虚拟现实设备、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声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3、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协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额度内,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一)协议双方
甲方: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歌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乙方在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投资建设歌尔工业园区,投资金额约22.3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虚拟现实设备、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声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 甲方确保乙方项目的用地需求, 将根据乙方的规划方案落实设施的具体位置,并与乙方充分沟通,保证乙方的合法权益,并负责按照市政规划要求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通路到用地红线、乙方确保项目投资额度、产出比、税收贡献等不低于地块投资的相关标准,并保证一定的研发投入及知识产权申请量;
4、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加快在华南地区的布局,充分利用华南地区技术、市场、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服务客户,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当年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协议仅为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内容、方案以双方另行签署的落地协议、项目投资协议为准。
1、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歌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2
1、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拟注销公司控股子公司ANIMA AB(以下简称“ANIMA”)。
2、本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事项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具体注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
5、成立日期:2015年8月11日
6、经营范围:物联网产品、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以及娱乐消费电子产品的设计、研发和销售
7、股东结构:公司持股比例75%
ANIMA AB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注: 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注销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决定注销控股子公司ANIMA。
本次注销事项将按照ANIMA注册地及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本次注销有利于公司战略聚焦,对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风险和不利影响。
本次注销完成后,ANIMA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1、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3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增加临时议案的通知分别于2018年12月25日、2018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8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姜滨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委托出席董事1名,董事刘成敏先生委托董事段会禄先生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孙红斌、冯建亮、徐小凤及董事会秘书贾军安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4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1日、2018年9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2018年9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数量为40,017,1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3%,蕞高成交价为7.99元/股,蕞低成交价为6.8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294,722,712.07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稳定市值与股东回报,维护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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