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市—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根据审批事项申请要求,填写表格,上传电子材料,完成网上申请。
我市只提供东莞市户籍及常住地为东莞的广东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认定:(注:申请人申请时,如社保系统里显示有效的参保记录,则视为不符合“处于无业状态”条件。)
(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伤残证件的人员。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指在民政部门低保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城镇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 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五)农村零转移就业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农村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
(六)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七)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年(含1年)以上人员。
(八)戒毒康复人员。指经过戒毒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九)刑满释放人员。指刑满释放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十)精神障碍康复人员。指经过精神障碍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十一)失业6个月以上的退役军人。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且在申请认定时已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
(十二)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指需要赡养同一家庭户口中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重大疾病参照我国保险行业适用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十三)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2.东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3.以下类别人员,分别提供佐证材料:
(一)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伤残证件;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提供《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三)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户口簿、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承诺书;
(四)农村零转移就业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提供户口簿、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材料以及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承诺书;
(五)失地农民,提供村集体和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材料;
(六)戒毒康复人员,提供经过戒毒治疗并已康复材料;
(七)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刑满释放材料;
(八)精神障碍康复人员,提供经过精神障碍治疗并已康复材料;
(九)失业6个月以上的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材料;
(十)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提供户口簿、申请之日前3个月内由县级以上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和签名、医院盖章的材料。
未在本市登记失业的人员,还需提供含有效失业登记的《就业创业证》或在我市办理失业登记。
户籍地与常住地不在同一地市区域内的人员,在常住地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除提供对应类别人员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常住地核发的《居住证》或可校验的电子《居住证》
线上办理:申请人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线上提交申请。
线下办理:申请人向户籍地或居住地(持有居住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
初审符合申请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将申请人就业困难情况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于公示结束7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审核。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就业困难】可获得东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线上办理入口+线下办理地点、认定条件/材料/流程,及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的补贴政策等!
东莞公租房新就业职工申请条件东莞本地宝为大家整理好了,保障方式分为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详见正文。
东莞公租房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东莞本地宝为大家整理好了,保障方式分为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两种。
东莞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东莞本地宝为大家整理好了,赶紧来看!
东莞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东莞本地宝为大家整理好了,赶紧来看看吧!
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莞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需要具备的条件详见正文。
东莞市2025年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维持2024年保障标准不变,详见正文。
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莞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的条件详见正文。
申请人未满35周岁,且在莞工作未满5年(以由本市用人单位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时间计算),并在本市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申请人填写《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距退休年龄不足1年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可申请失业保险基金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标准详见正文。
符合条件的大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申领缴费补贴。
大龄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行“先缴后补、一次性申领”方式,可通过线上、线下办理。
东莞南城街道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租赁申
东莞南城街道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常态化
东莞南城街道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常态化
东莞南城街道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常态化
东莞南城街道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常态化
东莞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中关于公积金调
关于申请创梦东莞补贴及创新人才引进综
东莞雅园新村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配租方案
东莞关于支持来莞创新创业的“圆梦计划
东莞南城街道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租赁申请常见问题答疑
东莞南城街道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常态化配租流程安排
东莞南城街道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常态化配租申请对象及
东莞南城街道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常态化配租价格标准
东莞南城街道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常态化配租方案
东莞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中关于公积金调整部分的政策解
关于申请创梦东莞补贴及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的问题解
东莞雅园新村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配租方案(第56批)
本地宝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地宝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地宝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东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 东莞本地宝
【导语】: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市—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根据审批事项申请要求,填写表格,上传电子材料,完成网上申请。
我市只提供东莞市户籍及常住地为东莞的广东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认定:(注:申请人申请时,如社保系统里显示有效的参保记录,则视为不符合“处于无业状态”条件。)
(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伤残证件的人员。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指在民政部门低保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城镇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 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五)农村零转移就业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农村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
(六)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七)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年(含1年)以上人员。
(八)戒毒康复人员。指经过戒毒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九)刑满释放人员。指刑满释放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十)精神障碍康复人员。指经过精神障碍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十一)失业6个月以上的退役军人。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且在申请认定时已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
(十二)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指需要赡养同一家庭户口中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重大疾病参照我国保险行业适用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十三)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2.东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3.以下类别人员,分别提供佐证材料:
(一)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伤残证件;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提供《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三)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户口簿、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承诺书;
(四)农村零转移就业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提供户口簿、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材料以及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承诺书;
(五)失地农民,提供村集体和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材料;
(六)戒毒康复人员,提供经过戒毒治疗并已康复材料;
(七)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刑满释放材料;
(八)精神障碍康复人员,提供经过精神障碍治疗并已康复材料;
(九)失业6个月以上的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材料;
(十)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提供户口簿、申请之日前3个月内由县级以上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和签名、医院盖章的材料。
未在本市登记失业的人员,还需提供含有效失业登记的《就业创业证》或在我市办理失业登记。
户籍地与常住地不在同一地市区域内的人员,在常住地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除提供对应类别人员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常住地核发的《居住证》或可校验的电子《居住证》
线上办理:申请人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线上提交申请。
线下办理:申请人向户籍地或居住地(持有居住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
初审符合申请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将申请人就业困难情况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于公示结束7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审核。
版权声明:本文由东莞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