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新规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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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莞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新规正式印发!
5月7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市场关注已久的东莞新型旧改模式正式落地。
据介绍,出台《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是为了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土地权利人自改等多种方式参与城市更新,推动连片改造和产业升级,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在城市更新前期研究阶段深度参与项目规划设计。
2015年,东莞市印发了《东莞市集体经济与企业合作实施“三旧”改造操作指引》,提出通过公开平台选取合作企业参与城市“三旧”改造,但未出台具体的细则,此次出台《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东莞市国土局希望建立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制度,通过建立公平公开的市场主体准入机制,使市场能够更加透明、公开,企业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城市更新过程中。
对于此次新规,东莞市国土局(城市更新局)副局长叶绍焜曾举例解读:一个占地10公顷以上的改造片区,既有国有土地,也有集体土地,权属混杂,合法用地与历史违法用地混合。按以往政策,开发企业难以参与这类片区改造。现在政府先行统筹明确政府、集体的利益分配,落实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责任,然后通过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制度公开引进企业作为改造主体,通过不动产要约收购完成片区内拆迁补偿工作,既让企业通过市场竞争蕞大限度参与城市更新,也实现了复杂改造片区的土地整合。
“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机制既能同时整合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还同步解决了企业主体准入和拆迁补偿谈判的问题。”叶绍焜告诉记者,我市充分借鉴了广州、深圳、佛山等周边城市的政策经验,通过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将改造的规划要素、政府(集体)利益诉求、公配设施建设要求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企业通过市场竞争获得改造开发权,满足企业更多地参与城市更新的诉求。
来源:东莞市人民政府、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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