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岭山:“十四五”将筹集35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原标题:东莞大岭山:“十四五”将筹集35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1月11日,记者由东莞市大岭山镇了解到,东莞市住建局于日前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东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明确东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事宜,大岭山镇等11个镇街(园区)被列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发展镇街(园区)。其中,大岭山镇“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含新建、改建和存量梳理)任务目标为3500套,届时将很大程度缓解因人口持续流入而带来的住房资源紧缺问题。
征求意见稿显示,到“十四五”期末,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万套,力争达到15万套。其中,将住房资源紧缺或人口持续流入的松山湖、南城、东城、塘厦、虎门、常平、寮步、长安、大岭山、厚街和大朗等列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发展镇街(园区),而大岭山镇“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含新建、改建和存量梳理)任务目标为3500套。
征求意见稿显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出租对象以在本市就业创业并正常缴存社会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职工为主,外市企业及各类机构派驻东莞分支机构的人员、在本市实习的人员以及到本市求职的应届毕业生可租住一定期限。企事业单位筹集或产业园区配套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优先向本单位、产业园区无房职工供应。
保障性租赁住房应重点安排在城镇中心区(商业、办公密集区域)、大型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周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等租赁住房需求量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交通便利等区域,促进职住平衡。
结合东莞市现有住房资源情况,从实际出发,灵活利用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和盘活政府闲置住房等方式,多途径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具体筹集渠道如下:鼓励产业园区工业项目配套建设、鼓励盘活存量住房、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支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支持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其他筹集方式。
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提供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配置必要的生活设施,租金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具体项目在户型选择、装修标准、生活设施配套等方面,应根据当地实际需求确定,力争做到供需匹配。
新建、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70平方米以上的户型不超过项目房源总数的10%,原则上蕞大不超过90平方米,项目户均建筑面积不应超过70平方米。
保障性租赁住房在首次出租或调整租金时,需向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租金标准,租金年均上涨幅度原则上不得超过5%。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应综合考虑承租对象经济承受能力、项目建设运营成本、物价变动水平和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确定。
租金标准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如果无合适参照对象,运营机构可在以下蕞高限价之内自主定价: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起始月租金不高于每平方25元,不带电梯的成套住宅起始租金不高于每平方35元,带电梯的成套住宅起始租金不高于每平方40元。带家私电器出租的,蕞高限价可上调10元/平方米。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蒋幸端通讯员:大岭山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童丹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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