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先行区招商公告
按照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先行区(以下简称“产业园先行区”)建设工作进度,现就先行区招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申请入驻产业园先行区,产业园先行区基本情况如下:
(一)产业园先行区是以市镇共建的方式,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联合寮步镇人民政府共同打造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区,位置在东莞市寮步镇松湖智谷产业园B5栋。
(二)产业园先行区按照“供需精准对接、服务功能优化、区域辐射面广、产业带动力强”的定位,采取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模式,建设“一先行区、两基地、三平台”,即一个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先行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和职业技能培训交流两个基地;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三大平台。有效发挥龙头引领和产业集聚效应,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化,为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地。
申请入驻产业园先行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依法诚信经营,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上年度位列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服务业100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
(二)上年度位列大中华区综合排名前100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部或其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开展人力资源业务的国(境)外上市的公司;
(四)上年度营业收入(按税务口径)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所属行业为“人力资源服务”的企业;
(五)从事高级人才寻访(猎头)、人才测评、薪酬管理、或软件开发运用的国(境)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部或其在国内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持续经营人力资源服务业务3年以上且上年度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
(六)主营人力资源招聘、人力资源培训、人才测评、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信息软件服务之一,近3年的营业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30%且近3年的营业收入均为正增长;或近3年的利润年均增速不低于15%且近3年每年利润均为正数。
公告之日起,欢迎咨询入驻,申请资料可递交至产业园先行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松湖智谷产业园A3栋103;联系人:苑义发,邮箱:),异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自行邮寄申请资料。
符合招商入驻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可自行选择购买办公场地或租赁入驻的形式,提出入驻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给产业园先行区。相关材料包括:
(一)《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先行区入驻申请表》(附件一);
(二)《东莞市产业转型升级基地入驻企业核准表》(附件二)(仅选择购买办公场地的形式填写);
(三)机构简介、经营规模、排名榜单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和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则只需要提供国家高新证书);
(八)由税务部门开具的近两年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诚信经营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1.新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设立不到一年的)可以用母公司业绩作为申报材料。
(一)运营单位根据产业园先行区招商类目条件、产业园先行区业态布局、产业园先行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运营单位将提交至寮步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审批,审批通过的,再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经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符合入驻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择优批准入驻,运营单位在产业园先行区的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统一公示。
(二)通过评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须签订入驻协议,服从产业园先行区的运营机构统一管理,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享受产业园先行区的配套优惠政策。
附件1: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先行区入驻申请表.docx
附件2:东莞市产业转型升级基地入驻企业核准表(修订版).docx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
附件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docx
附件5:申请所需材料清单.docx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术支持:开普云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大道168号、东莞市东城街道育兴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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