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头部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头部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7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2日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头部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头部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提出了无异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头部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东莞腾威向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东莞市腾威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期限一年(自授信获银行批准之日起计算)。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子公司东莞腾威向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四川天赐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项目贷款方案的议案》
由于贷款利率未能达成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天赐”)终止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合作。同意四川天赐本次申请项目贷的银行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调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该项目土地及项目后续建设形成的房产抵押担保,期限为五年(以具体签订的合同为准)。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签署与上述贷款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四川天赐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项目贷款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7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2日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头部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头部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头部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控股子公司东莞腾威向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敞口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可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额度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8日、2022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2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2022年4月1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东莞市腾威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腾威”)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东莞腾威向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同意东莞腾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期限一年(自授信获银行批准之日起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上述综合授信事项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截至目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为45.56亿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四川天赐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项目贷款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可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8日、2022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2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对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70%的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2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5亿元,财务部可根据各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各银行业务特点做适当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2022年4月1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天赐向招商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同意四川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天赐”)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项目贷款额度,用于“年产30万吨电解液项目”建设,期限为五年(以具体签订的合同为准),由公司为本笔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因贷款利率未能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终止合作。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四川天赐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项目贷款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四川天赐本次申请项目贷的银行由招商银行广州分行调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开发区分行”),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该项目土地及项目后续建设形成的房产抵押担保,期限为五年(以具体签订的合同为准)。
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上述项目贷款事项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截至目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为45.56亿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29.75亿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70%的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8.8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为人民币0.95亿元。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项目贷事项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天赐向工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项目贷款的担保
四川天赐使用该授信时,需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项目土地及项目后续建设形成的房产抵押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公司名称:四川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创新五路中段68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29.75亿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70%的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8.8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为人民币0.95亿元。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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