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创意产业园物业招租公告
本单位物业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9、311、315号羊城创意产业园,现有9套物业拟对外公开招租,欢迎有意者竞价承租。
1、物业所在位置: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11、309号羊城创意产业园自编(见下表)栋。
2、出租面积:(见下表)平方米。
5、物业所有权人(即业主):羊城晚报社。
6、物业经营管理人:广东羊城晚报创意园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业主履行物业经营管理职责,签订物业租赁《协议书》收取租金。
7、园区公共区域物业服务管理人:广州市新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羊城创意产业园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收取物业基础物管费、其他物管费及水电费。
1、行业要求:办公要求从事文化、科技及相关的行业。
3、免租期:(仅限租金,见下表)
4、头部年租金蕞低单价为(见下表)元/平方米/月,低于此价为无效报价。基础物管费办公类为10元/平方米/月或10+10元/平方米/月,其他物管费办公类2.75元/平方米/月(详见下表)。
5、递增方式:租金每年递增3%。
6、租赁保证金:合同期内首月月租金的2.5倍。由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管理保证金:金额为两个月的物管费。
7、出租对象: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文化、科技及相关企业。
1、实地查看:出租物业以实物为准,有意者请在竞租前查看物业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其建筑状况、规划用途、装修情况、设施设备、配套设施、消防情况、周边环境、物业管理等。
2、租赁合同:按本单位提供的租赁《协议书》范本签订合同,协议范本不得超出招租公告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物管合同:按物业公司提供的《羊城创意产业园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签订合同。
3、租赁报价书。按本单位提供的租赁报价书填写并报价。
4、竞租文件投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11号羊城创意产业园自编2-27栋广东羊城晚报创意园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办公室。
5、竞租截止时间:2022年8月19日24时0分。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面);
(2)企业及主营业务、业态介绍;
(3)租赁报价书(按本单位提供的统一样式填写)。
7、竞租文件包装要求:封装并加盖封口章,写明投标的物业编号。
8、竞租方经物业经营管理人(甲方)评审被选中为承租人(乙方)后,物业经营管理人(甲方)向选中人发出竞租成功通知,承租人(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后7个自然日内与甲方磋商好具体租赁条件及合同条款。逾期视为承租人(乙方)放弃承租,物业经营管理人(甲方)有权选择其他承租人承租物业或重新招租。租赁合同的起租日应在物业经营管理人(甲方)向选中人发出竞租成功通知日起一个月内,承租人(乙方)不同意的,视为放弃承租。
1、评审小组:广东羊城晚报创意园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租赁评审小组。
2、评审原则:办公符合羊城创意产业园文化、科技及相关产业定位企业。按价高者得原则选择承租人。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竞租人的有效报价相同且为蕞高报价的,采用相同报价者再次竞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原报价,低于原报价的视为放弃报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中选人。评审小组评审出承租人,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物业经营管理人(甲方)与承租人(乙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乙方按照合同标准向甲方交付该物业的租金。物业服务管理人与承租方(乙方)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乙方按照合同标准向物业服务管理人交付物管费及水电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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