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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

  1、以上厂房用途只准用于开设工厂,不得用于从事危化品行业、木类制造业、电池制造业、造纸行业、冶金行业等污染性或高危行业。2、中标单位自行负责租赁物的水、电费及相关费用,中标单位应于每月10号前向龙发公司一次性足额缴纳当月租金。3、在租赁期内,物业及内部设施发生损坏或质量问题,由中标方负责维修。4、中标方3个月内须开始投入使用,无免租期,不得分租或转租。5、中标方在租赁期内应对物业的消防安全、运营安全负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和整改要求。6、不接受个人、个体户及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或房产中介等非实体生产经营业务的房产中介代理机构报名。7、租期头部年为固定租期,第二、三年为活动租期,在第二、三年内任何时间龙发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结束租期,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三个月内搬迁清理完毕,将物业交回龙发公司,龙发公司不作任何补偿。如当地政府对租赁物进行规划调整等原因须终止租赁合同,中标方应无条件配合,并在出租方通知之日起60天内搬离完毕,龙发公司不给予补偿或赔偿。

  地 址:东莞市凤岗镇康佳路7号118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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