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内镜用二氧化碳送气装置、紫外线光疗仪及白癜风表皮移植治疗仪(皮肤分离仪))公开招标公告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项目概况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内镜用二氧化碳送气装置、紫外线光疗仪及白癜风表皮移植治疗仪(皮肤分离仪))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东莞市元美东路6号商业大厦A区3楼A3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内镜用二氧化碳送气装置、紫外线光疗仪及白癜风表皮移植治疗仪(皮肤分离仪))
预算金额:5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内镜用二氧化碳送气装置)
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设备采购项目(紫外线光疗仪)
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设备采购项目(白癜风表皮移植治疗仪(皮肤分离仪))
白癜风表皮移植治疗仪(皮肤分离仪)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为生产商:所投产品为头部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页及附件“产品技术要求”,须一并提供)。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元美东路6号商业大厦A区3楼A301
方式:线上或现场获取,线上获取方式详见后附件格式“获取文件登记表格式”,为了便于统计建议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元美东路6号商业大厦A区3楼A30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元美东路6号商业大厦A区3楼A301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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